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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之名探究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7413   发表时间:2017/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现在珠海(不含斗门)所在地域基本上被称为中山县(1925年之前称香山县)第五、六、七区。1949年11月初,唐家、前山、南屏、湾仔、拱北等陆地相继解放;至年底,三灶、大小横琴、龙穴、淇澳、内伶仃等岛屿又先后解放;1950年8月,万山群岛(蚊尾洲岛除外)亦被人民解放军攻克,至此珠海所在地域基本解放。

    1951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巩固珠江口海防与统一管理发展渔业的需要,从中山县划出鸡头角、涌口门、淇澳岛、万山群岛、横琴岛,从宝安县划出内伶仃岛、固戍、蛇口、盐田、外伶仃岛、佳蓬列岛,从东莞县划出万顷沙、五涌、一涌、龙穴岛,组成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岛管理局珠江分区,继改为珠江专区海岛管理处,相当于县(团)级建制。海岛管理处在唐家驻有渔工组,领导渔工队在中山沿海和海岛配合驻军开展渔区工作。

    1952年7月,海岛管理处移交给中山县管辖。是年12月,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中山县渔民区,管辖海岛管理处所属沿海各岛屿及其部分沿岸地区,包括现在珠海市的香洲、唐家、万山群岛、担杆列岛等,区政府设在唐家。

    1952年夏秋间,时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兼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叶剑英视察唐家,在淇澳岛慰问苏兆征家属时提出建一个边防县、渔民县的建议,并且初步提出争取渔民内向、“面向海洋”的建县方针。此项建议得到华南分局党委认可,经粤中区党委讨论通过,由粤中区党委向华南分局提交建县报告,再由华南分局承报中央批准。

    1952年12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复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广东省成立雷东、渔民(即珠海)两县。1953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复中南行政委员会,同意将渔民县正式定名为珠海县,且提高一级按丙等县编制。

    1953年4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通知要求,将中山县属的中山港乡、东莞县的万顷沙及珠江口外附近的三灶、横琴、南水、北水、高栏、荷包、淇澳、龙穴、内伶仃、外伶仃,三门列岛、万山群岛、担杆群岛、佳蓬群岛等海岛划设珠海县,县政府所在地设在唐家。

    1953年5月1日,珠海人民在唐家广场(今唐家影剧院后面)举行了简单而隆重的成立大会,首任县委书记曾文向群众宣布珠海县正式成立。

    是年5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珠海县的区、乡名称,数量及范围,共有4个区、44个乡。一区即唐家区,下辖唐家、鸡山、淇澳、桂山、内外伶仃、万山、东澳、担杆、庙湾;二区即前山区,下辖前山、山场、小将军、香洲、白石、兰埔、北岭、吉大、南屏、北山、湾仔、横琴、洪湾、广昌;三区即三灶区,下辖鱼月、中心、海澄、鱼林、大林、小林、南水、北水、高栏等,四区即万顷沙区。珠海县所辖范围,大致与今天珠海市(不含斗门区)相似,但多一个万顷沙区(今属广州市番禺区)。

    至于珠海地名的出处,虽有多种传说(如产珠之海),但以地理释义较为确切,即该地区位处珠江口和南海之滨,因而政务院批准将这个新建县定名为珠海,并由此确定了巩固海边防,争取渔民内向,发展渔农业生产的建县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