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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面向社会征集档案资料
来源:北海档案馆   浏览次数:5043   发表时间:2009/9/1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60年来,北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形成了大量珍贵档案资料,目前仍有相当部分散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为更加全面、完整地记录和再现这段历史,近日,北海市人民政府首次发出《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通告》,为抢救历史遗留的珍贵档案资料,市档案馆将采取移交接收、代为保管、无偿捐赠、寄存、征购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北海市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各种载体的珍贵档案资料。
     征集的范围主要包括:1、历代王朝和政权形成的文书、圣旨、诏谕、印模、奏折、公报、告示、嘉奖令、委任状、碑文、志书等;以及桂系军阀统治时期北海市的机构、社会组织等形成的档案资料。2、建国前广西地区中国共产党(广西地下党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在北海形成的档案资料。3、北海各个历史时期有重要影响的历史人物、知名人士、专家学者、著名宗教人士形成的具有历史参考价值的手稿、日记、书信、专著、传记、回忆录、学术成果、文学艺术作品、书画作品、照片、音像、题词等。4、原籍北海或曾在北海工作过的市级(包括现任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资深作家、画家、艺术家、军事家、企业家、战斗英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及其著名人士的作品及档案资料。5、散存在社会上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北海活动期间形成的讲话、录音、录像、照片、题词、书信等原件或复印件。6、散存在社会上的历任北海市党政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信函、题词、讲话、录音、录像、照片等原件或复印件。7、反映北海市少数民族历史和民俗风情文化艺术的档案资料;8、北海境内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各类遗址档案资料。9、其他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