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北海被列为全国首批进一步对外开放沿海城市4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记录40年来我市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生产生活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发生的巨大变化,为北海对外开放发展史研究留下生动鲜活的第一手档案资料,即日起面向社会组织及个人公开征集40年来北海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历史、文化、社会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对象
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收藏有涉及北海对外开放的重要价值档案资料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内容
(一)内容范围
在北海被列为全国首批进一步对外开放沿海城市40年以来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音频、视频、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原始记录。
1.反映北海40年来城市发展和变迁的相关资料;
2.反映在城市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等有关记录;
3.反映在推动北海城市发展中的有力举措、突出事迹、创新做法等相关资料;
4.反映城市面貌变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个人工作、生活的照片、音频、视频资料;
5.原创文艺作品,如摄影、摄像、书法、剪纸、诗歌、音乐、美术作品等;
6.其它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其他特殊意义的档案资料。
(二)载体形式
档案资料的载体不限,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纸质类
记录1984年北海被列为全国首批进一步对外开放沿海城市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笔记、文集等原件或复制件;反映北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的专题资料、重要文件起草的过程稿;对外开放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劳动模范、珠城名家、知名企业家、乡贤好人的有关记录,如书信、手稿、签名、题词、日记本等;有关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见证人、知情者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采访记录和撰写的回忆文章等原件。
2.声像类
反映北海40年来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活动、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3.实物类
与北海对外开放有关的,能够反映北海建设、重要活动、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的实物,包括奖章、勋章、嘉奖令、证书、证件、印章、吉祥物、纪念品等。
4.对外开放历史亲历、亲见、亲闻人员的口述史访谈音频、视频资料等。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单位、团体、个人所捐赠档案资料必须来源清晰、合法可靠、权属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照片或图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
(三)所捐献的档案资料应注明捐赠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并附有简要内容说明,包括作者(或拍摄者、责任者)、时间、地点、人物、内容介绍及背后的故事等信息。
四、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献。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无偿捐赠为主。捐赠的档案资料由市档案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进馆登记手续,负责保管和提供利用。捐赠者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市档案馆将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复制原件。所有者不愿意捐赠的原件可由市档案馆制作复制件,并约定使用范围、权益保障等事项。
(三)录制口述史。对有突出事迹的老兵、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市档案馆可上门录制口述史。
(四)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它方式。
五、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从2024年4月3日起至2024年5月4日止,此后转为长期征集。
六、说明事项
(一)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涉及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由捐赠者负责;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二)档案资料内容要求政治正确,内容真实,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三)向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机构和个人颁发收藏证书或举办捐赠仪式。
七、联系方式
欢迎关心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单位、团体及有关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对于具有重大保存价值的档案,市档案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办理相关事项。
记录历史,传承文明,诚邀您和我们一同助力品质北海、魅力北海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贡献。
联系人:文萍、陆冠华
联系电话:0779-2036805
联系地址:北海市档案馆征集鉴定科(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二号市政府大院内)
邮政编码:53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