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档馆发〔2020〕11号
关于开放建国后第十一批档案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的规定,北海市档案馆决定向社会开放建国后第十一批(首批)档案。
附件:关于开放建国后第十一批(首批)档案的范围、内容及利用办法
北海市档案馆
2020年9月7日
附件:
关于开放建国后第十一批(首批)档案
的范围、内容及利用办法
为更好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利用档案的需要,更好地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档案服务,市档案馆现将开放的建国后第十一批(首批)档案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开放档案的范围
建国后第十一批(首批)开放的档案为市档案馆馆藏北海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委、办、局等37个单位1989年及1989年前形成的档案,共9518件。
二、开放档案的内容
第十一批(首批)开放的档案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工青妇工作、民政、劳动人事、计划物价、统计、城建、文化、卫生、教育、农林、水产、财税等方面。
三、开放档案利用的手续和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可直接到市档案馆利用上述开放档案;
(二)利用者利用档案一律免费查阅;
(三)利用者利用上述开放档案,必须遵守《北海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四、开放档案目录将上传至北海档案信息网,点击“档案利用”栏即可查看。
北海市档案馆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