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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文献遗产项目申评操作模式研究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4378   发表时间:2016/7/18
 转自《上海档案信息网》

 

档案文献遗产项目申评操作模式研究

 

课题简介:

上海市档案局于20112012年在全市档案系统内组织申报和审定了首批市级档案文献遗产,并于20136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布了评审结果。从制定申评规则、组织申报到初评、复评和终评三轮评审,再到通过大众媒介揭晓评审结果并进行后续宣传,整个申评工作跨越了三个年度,总体来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并对此类文化工程的操作模式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本课题旨在对首次申评的全过程进行梳理,总结经验,反思不足,以期为今后的项目运作提供借鉴。

 

一、评审档案文献遗产项目的意义及其背景

 

按照档案学的基础理论,非当代产生的存世数量少的高龄档案均属“档案文献遗产”。按照价值对其进行划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永久保存价值和重要研究、利用价值的,属于档案文献遗产中的珍品。它们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历史文化的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世界记忆即文献遗产,它是全人类以文献形式保存和收集的记忆,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构成。基于这一理念,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档案理事会发起了“世界记忆工程”,建立了《世界记忆名录》。截至20137月,该名录的遗产总量在20年间达到了299项,分别来自100个国家,我国有9/组档案成功入选。

 

为与国际先进理念接轨,1995年我国国家档案局牵头组织成立了“世界记忆工程中国委员会”,2000年正式启动了国家重点工程——“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国家咨询委员会。其中国家咨询委员会由九至十三名国内知名文献学、档案学、图书馆学、历史学和古籍版本专家组成,负责鉴定、评选工作,首届委员会由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担纲名誉主任,体现了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20023月,首批《中国珍贵档案文献遗产目录》揭晓,全国共有48/组档案入选,其中包括上海市档案馆的“江南机器制造局档案”;2004年第二批遗产目录出炉,35/组档案入选,上海的“《共产党宣言》首译本”和“上海总商会档案”榜上有名;20103月第三批目录又将30/组档案文献收入其中。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档案理事会首倡、国家档案局力推的大背景下,浙江、江苏、云南等省也相继启动了“省级记忆工程”,在本省范围内自上而下地开展了珍贵档案文献的申评工作。上海的近邻浙江省,2002年就开始运作档案申遗项目,截至20133月,已评出了三批省级珍贵遗产。此项目还作为“浙江省记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了该省的文化发展纲要。上海的另一家近邻江苏省,2005年启动评审,八年间先后确定了四批珍贵档案,并出版了《江苏省珍贵档案文献画册》,组织了《江苏珍贵档案巡回展》在全省巡展。其所辖的苏州、盐城等市也纷纷评出了市级珍贵档案文献。

 

开展档案文献遗产申评工程的意义,应当说是显而易见的。用联合国世界记忆工程咨询委员会主席舒勒的话说:为的是唤起全世界公众和决策者共同重视记忆遗产,并携手保护世界珍贵文献档案。结合我国档案资源建设的实际情况,其意义可归结为三个方面:

 

首先,可以促使我们梳理家底,确定档案保护的重点。

 

我国档案文献遗产历史悠久,数量庞大,分布在档案部门、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手中。不容忽视的是,其中相当一部分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作用下,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毁损,现状不容乐观。开展档案申遗,首要目的是为了对散落于官方机构和民间的档案遗珍进行梳理,以便明确哪些档案是最珍贵、最须善待、最岌岌可危的,是我们抢救和保护的重点。

 

其次,有助于开发优质档案资源,为档案文化传播提供支撑。

 

档案文化传播是以档案为依托开展的文化活动,而纳入遗产名录的档案都是国家级或地方级档案宝库中的珍品,无疑是最具传播价值的优质档案资源。同时,申评活动本身可以使一些原本寂寂无闻的档案为人瞩目,身价倍增,以此为基础的档案文化传播效果显著提升。前后三批国家级珍贵档案遗产目录公布以来,就在社会上产生了一系列轰动效应和连锁反响。有的档案遗产甚至已直接为各地开发文化项目、发展旅游经济服务。在档案遗产的助推下,档案文化传播效应放大到极致的一个成功案例是:浙江江山市被纳入国家级名录的“毛氏谱牒档案”,成功带动了整个江郎山地区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其三,对档案文献遗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可推动档案等级体系的建立。

 

同样是收藏人类文化遗产的机构,博物馆的每件藏品都是被划定了等级的,一旦受到侵害,侵害者将因文物的不同等级而受到不同的处罚。而现阶段档案还没有做到真正的分级管理,还没有一部权威的、专用于文献遗产保护的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使得对档案受侵害后的追责显得软弱无力。申评工程是对档案价值进行判定的新模式,对于疏通档案等级评定的瓶颈,突破永久、长期、短期的单一鉴定模式,解决困扰档案界多年的一些棘手问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重视记忆遗产,保护珍贵档案文献已成为国内外同行的共识。上海档案事业要继续在全国档案界保持全方位的领先水平,也应当尽快确立一批属于自己的城市档案遗产。20119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了《上海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将档案文献遗产评审工作正式纳入议事日程,计划“每三年评定一批市级档案文献遗产,对获评档案提出特殊保护要求,对其价值和所蕴涵的历史记忆进行深入解读和延伸发掘。同时组织业内外传播媒介开展广泛宣传,使每一组/件珍贵档案成为一个历史坐标。积极推荐市级档案文献遗产参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同时力争参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项目,推动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城市记忆传承的文化意识”。

 

二、上海市首批档案文献遗产项目的申评操作过程

 

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在国家局和兄弟省市的经验基础上,上海市档案局于20112012年,在全市档案系统内组织申报和审定了首批市级档案文献遗产。具体工作由档案宣传部承担。整个操作过程历时两年,大致可分为制定申评办法、考察外省经验、初审、复审和终审等五个阶段。

 

(一)制定申评规则

 

开评档案文献遗产,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制定申评的规则,使整个申评活动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做到有章可循。为保证此项文化工程的合法性、权威性和可延续性,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及申报表时,我们反复推敲斟酌,尽可能减少漏洞,做到周详完备。从设计、草拟、征求多方意见到最终定稿和发文,经历了七个月的时间,反复修改达10稿之多。

 

1、草拟征求意见稿

 

草拟《办法》之前,我们搜集了国家局和兄弟省市档案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入选标准、申报表和申报要求、《浙江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实施办法》、《江苏省珍贵档案文献评选办法》、《云南省珍贵档案文献评选办法》、《苏州市珍贵档案文献评选办法》、《盐城市珍贵档案文献评选办法》等文件材料。此外,考虑到档案文献遗产具有的文化属性,我们还借鉴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办法和申报书。在对这些文本进行仔细研读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我们结合上海档案资源的实际情况,于2010年底草拟了一份征求意见稿,提交分管局领导审阅,并发送给相关业务处室(综合规划处、业务指导处、政策法规处、接受征集处、保管部、整理编目部、编研部、利用服务部)负责人,征求他们的书面意见。

 

2、多次讨论和几易其稿

 

从反馈情况看,征求意见稿的基本框架得到认同,但针对某些具体条款的内容和提法,大家存在不同的观点。

 

争议比较大的几个难点,一是档案文献遗产形成的时间范围——是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时间节点,还是以“文革”为节点,抑或是各个历史时期直到当代都可纳入;二是档案的复制件在某些条件下能否算作遗产;三是遗产的申报对象是否扩展到档案部门以外;四是申报程序——个人和社会组织是否要经过区县档案局逐级向市里申报;五是遗产的审定标准高低的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一派意见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重要档案文献也应纳入遗产范围,另一派意见则认为“遗产”这一概念应特指年代久远的高龄档案,如果把时间界限放宽至当代,那么诸如世博档案这样的重大工程档案从价值层面上也担得起“遗产”的分量,但年代距今太近,档案太“年轻”,称为“遗产”显然不合适。最后的讨论结果,把时间范围限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档案。

 

第二个难点,征求意见稿原来设想“档案内容、载体必须真实,是原件”,后来把“原件散失且不可复原、但特别有价值的档案的复制件”也纳入遗产。

 

第三,关于档案文献遗产的申报对象,草拟征求意见稿时考虑到,除了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也掌握着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所以把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归入了申报对象。此外,在本市形成或反映本市历史,散失在市外(包括海外)的珍贵档案文献也可参加申报。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希望能将散落于民间的珍档纳入公众视野,纳入保护和利用的范畴。与会人员经过讨论后,在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

 

第四,征求意见稿原来设想,申报单位或个人在申报时,需提供所在地档案局的书面推荐意见。根据讨论结果,拟简化程序,个人和社会组织可直接向市局申报,尽可能方便草根收藏者。专家推荐意见能提供最好,但不是必选项。

 

第五,关于档案文献遗产的审定标准,大家认为,既要注意与“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的入选标准保持一致,以便与国家级的申报活动接轨;又充分考虑到本市档案资源结构的特点,避免标准过高或过低。在此基础上具体规定了两项基本要求和六项价值标准。

 

根据上述讨论意见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们对《办法》和申报表原稿进行了多次修改,使文稿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明显得以提升。

 

最终的定稿在6月下旬完成,其中《办法》分为“总则”、“申报范围”、“申报对象和要求”、“审定标准”、“审定程序和结果的公布”和“附则”等618条。

 

3、文件发布和报备工作

 

2011719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本市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办法》及申报表,发送单位为各区、县档案局,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档案部门,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同时在上海档案信息网上发布该通知。《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办法》于20118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6731日。

 

文件印发后,我们按照规定,将《办法》5份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各1份报请上海市政府备案。

 

至此,申评规则的制定和申报通知的发布工作全部完成,为此项文化工程的运作打下了基础。

 

(二)考察外省经验

 

档案申遗的制度框架已经确定,但实际操作层面上如何运作,尤其是评审的尺度如何把握,在本市范围内尚无先例可循。为规避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首次申评顺利开展,当务之急是向兄弟省市档案部门汲取经验。

 

我们把学习的目标锁定在了档案申遗已运作得颇为成熟的江苏和浙江,于201222729日赴两省档案局,求取真经。调研过程中,江浙的档案同行们从认识层面和操作层面向我们传授了宝贵经验,使我们获得了许多启迪,对于理清思路、明确工作目标颇多裨益。

 

江浙地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珍档荟萃,在档案文献遗产评选和保护工作上,认识清晰,决心大,资金投入逐年递增,社会反响好。江苏省档案局于2004年启动“省级珍贵档案文献”的评选工作,每两年一次,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档案局征集接收处。浙江省档案局将档案文献遗产建设作为“浙江记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2年启动,可随时申报,不定期评选,评选办公室设在业务处。截至我们考察之时,江苏省已评选出3批共78件,正在评选第4批;浙江省已评选出2批共20件。其中入选国家档案文献遗产的项目,江苏高达9项,浙江有3项。

 

两省档案局的操作流程均包括申报、评选、宣传、后续保护等。第一步,省局颁布申报方案,按发文范围向全省各相关单位颁布,再由各相关单位转发至基层。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表,阐明档案来历,进行自我价值评估等,提供实物照片及幻灯片。第二步,省局成立评审工作班子,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实行初选、精选、终审等步骤。对遴选出的档案文献精品,颁发认定文件和证书。第三步,在档案杂志上公布评选结果,出版省级珍贵档案文献图册,广泛推介档案精品,阐释文化价值。从获评档案中进一步选优,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凡未获得省级认定的,不予上报。此外,依据获评档案的保存现状,提供经费资助,确保高龄或濒危档案的安全。

 

江苏省对申报类别的规定很宽泛,涵盖了档案文献、字画、方志、图书、名人题词、乐谱、剧种等多种类别,申报的社会积极性很高,第一届就达到了168项,往后每届也有上百项。浙江省启动工程后,也得到了各地的热烈响应,第一批申报项目有50项。浙江档案文献遗产的范围包括历史档案,如上虞档案馆的《共产党宣言》;在国内具有特殊地位的珍贵艺术档案,如《新昌调腔艺术档案》;著名人物的手迹和原作,如《宋云彬日记》;也有难得一见的孤本或特殊存本,如《闽浙赣苏区红军政治教材》。至于评审的标准,两省的做法都是在参照国家级遗产的评审框架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放宽条件。但在评审程序上严格规范:由办公室初审,到现场查看申报项目,确定其来源和可靠性,再提交给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由文博、历史、档案和图书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体现专业性、权威性和社会性。由此评定的名录体现了该地区具有国家级或省级文化价值的档案遗产的最高水平。

 

再者,两省都非常重视对档案遗产的后续宣传工作。浙江局不仅在《浙江档案》上做专栏介绍,编印了《中国档案精粹——浙江卷》一书,还在《浙江日报》、《钱江晚报》等社会主流媒体上做宣传,向公众推介档案背后的故事。江苏局出版了《江苏省珍贵档案文献画册》,组织了“江苏珍贵档案巡回展”在全省巡展,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两省档案同行在历年实践中明显感受到了开展申评工程的好处,他们总结了四个方面:促使库房管理人员熟悉馆藏,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评选产生结果与国家档案文献遗产评选相衔接,送到国家评选有竞争力;评选活动也是对档案依法管理进行的探索;增强了全社会的档案文献保护意识。

 

(三)初审

 

1、初步筛选

 

截至20124月底,我们共收到12家单位提交的13/组申报材料。随即我们对申报项目进行了材料审核和初步筛选,根据《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办法》规定的申报范围和审定标准,对申报项目做出基本价值鉴定,并请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单位进行补充。

 

经过初筛,拟入选10项,尚存疑点的1项,拟不入选2项。其中,拟入选项目为:(1)浦东新区档案馆 民国《川沙县志》;(2)崇明县档案馆 清雍正《崇明县志》;(3)嘉定区档案馆《黄天白所写之嘉定大事记》;(4)嘉定区档案馆 《疁报》;(5)上海市档案馆《先施、永安、新新、大新四大公司档案汇集》;(6)杨浦区档案馆 《地契田赋》;(7)宝山区档案馆 《民国宝山县地契档案》;(8)奉贤区档案馆 《鼎丰公记酱园合同议据》;(9)上海理工大学档案馆 《沪江大学年刊》;(10)上海海洋大学档案馆 《江苏省立水产学校第一刊》。

 

拟不入选的2项为:(1)闸北区档案馆《赵永祥、赵坤生田地契约》——这是民间私下进行田地买卖的契约,形成于1869年、1871年。落选的理由是:珍稀度一般,且数量少,不能构成完整的体系,份量达不到遗产级别。(2)静安区档案馆《周恩来同志19467月在上海出席黄河堵口工程联席会议时的照片》——考虑到周恩来同志的照片存世很多,这两张照片并没有传达特殊的信息,且没有捕捉到独特的历史瞬间,所以我们认为也够不上遗产级别。

 

闵行区档案馆 《廷尉公像和清人题跋》疑点较多——这是明代廷尉公冯恩着官服的半身画像,及清代雍正、乾隆、光绪三朝五位文士题像跋语,六件粘连成的一幅长卷。该画像的真伪、价值、成像时间不能确定。

 

2、实地考察

 

620日,我们将初步筛选的结果向分管局领导进行了书面和口头汇报。625日至76日,我们逐家走访了10家档案保管单位(拟不入选的闸北区和静安区档案馆未走访),实地察看了11项申报项目原件。

 

通过观摩档案原件,与申报单位保管和编研人员座谈,我们对这些档案有了直观的认识,并对其内在价值进行了更深入清晰的了解。我们发现,11项申报项目中有5项都属于图书、资料,申报单位却一律作为档案进行申报,这就促使我们思考:图书、资料能否视作档案文献遗产?

 

按照档案学基础理论:图书、资料都属于文献范畴,而且是许多档案部门馆藏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档案具有很强的原始性,注重的是原稿和孤本;档案和图书、资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我们在进行甄选时把握的标准是:该图书资料存世数量如何,其手稿原件是否已流失,这也是《办法》第四章第八条对入选档案文献遗产的基本要求。据此,这5项申报项目中有3项因为存世量较大,故其性质仍为资料,不适合作为档案遗产申报:一是嘉定区档案馆的《疁报》,为嘉定晚清发行时间最长的地方性报刊;二是上海理工大学档案馆的《沪江大学年刊》,这是沪江大学毕业生组织编辑出版的毕业纪念册,据调查,该年刊不仅局限于该校,而且上海图书馆和我馆都有收藏;三是浦东新区档案馆的民国《川沙县志》,该志虽然享有“名志”美誉,但存世较多,仅该区档案馆就保存有完整的27套,上海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等地亦有存本。

 

另有2个项目,我们认为符合从图书、资料转化为档案的条件,所以予以保留:一是上海海洋大学档案馆的《江苏省立水产学校第一刊》,据该馆馆长介绍,该刊现今市面上未见第二本,为孤本;二是崇明县档案馆的清雍正《崇明县志》刻印本,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记载,目前全国仅五家图书馆保存此志的刻本,十一家图书馆存有抄本,因此该志刻本属于较为珍稀的古籍版本。

 

在实地考察中,我们还发现宝山区档案馆申报的“民国宝山县地契档案”,实为“地籍册”,并不是地契,而地籍册在各区县档案馆馆藏中较普遍,达不到遗产级别,所以予以筛除。

 

至于闵行区档案馆的《廷尉公像和清人题跋》,经考察,确定该档案为真品,理由有三:一是来源可靠,系廷尉公冯恩的后裔提供,原为家族代代相传之物;二是其破损之处是由于年代久远保存不善而自然形成的,并非人为的作伪;三是五位文士的题跋与《明史》及新编《上海县志》中的冯恩传,所述内容形成互文对应关系。画像的确切年份虽无法判断,但根据后人题跋的落款年份可确定至少在清雍正以前已经绘就,似为明代物。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经权衡比较,我们认为13项申报项目中的7/组有资格进入复审。

 

3、征求相关处室意见

 

7月中旬,我们撰写了初审意见,逐项阐述档案概况和入选/落选理由,发相关处室(综合规划处、业务指导处、政策法规处、接受征集处、整理编目部、编研部、利用服务部、科技教育处)征求书面意见。

 

反馈意见未提出明显异议,初审工作结束,即进入专家复审程序。

 

(四)组织专家评审

 

1、确定专家评委名单

 

为保证评审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专业性,我们拟从文博、图书、档案、史学、新闻界挑选重量级人士,组成“档案文献遗产评审委员会专家组”。经向局领导请示,最终确定的专家评委有九名:李明华(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孙颙(时任上海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现为上海市作协党组书记)、陈燮君(上海博物馆馆长)、沈祖炜(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长)、吴建中(上海图书馆馆长)、熊月之(上海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历史研究所原所长)、张岚(上海市历史博物馆馆长)、葛剑雄(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沈嘉禄(《新民周刊》主笔)。主任评委拟请孙颙担任。评审会的时间拟定于9月初,会期半天。

 

816日,我们以局办公室名义,向专家评委本人发送邀请函,请他们在回执上签名,并确认其主要职务和手机号码。另以我局名义向国家档案局提交请示,邀请李明华同志担任评委。邀请函发出后几日,陆续收到部分专家的回执,我们又通过电话与各位专家一一联系确认,请他们按照各自的工作日程表,挑出可抽身参会的时间。我们从大部分评委可到会的时间中选择交集,最后敲定98日下午举办评审会。

 

831日,我们向每位评委邮寄了正式的会议通知和一套评审材料,包括《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办法》关于申报范围和审定标准的规定、档案文献遗产初审入选项目名单、专家评审规则、7个项目的申评书(含申, 报单位填写的申报表、评审办公室的初审意见和能反映该项目面貌的彩色照片若干),供他们在会前阅读,以便了解候选项目。通知上特意注明,请评委在申评书中的“专家意见”栏填上意见,并请将该套材料带至会上, ,供我们回收归档。

 

开会前几日,我们再次致电各位评委,确定他们的到会情况。李明华、熊月之、葛剑雄三位评委因故未能出席,但他们于会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 或信函向我们提交了书面的评审意见。

 

2、召开专家评审会议

 

为了更形象地向专家评委展示候选项目,会前我们为每个项目制作了一部PPT,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档案概况及其价值。其他需要准备的会议材料有:会议议程、专家评委名单、选票、投票结果表、评审结果表和专家聘书等。

 

201298日(星期六)下午2时,专家评审会议在外滩馆8楼会议室举行。专家评委们听取了我们对候选项目的逐项介绍,观看了PPT,即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的议题概括起来大致有:

 

1)关于档案文献遗产的审定标准。专家们提出,本市首次评审,标准要从严把握,要树立该项目的品牌,对以后的申报项目起到引领作用。以清雍正《崇明县志》为例,可将其视为珍稀的古籍版本作为资料保存,但转化为档案的条件尚不够充分。

 

2)关于档案文献遗产申报项目的史料价值。专家们认为,档案贵在真实,能够传递原始信息,入选的档案文献遗产应兼具史料性、稀缺性,同时背景信息要尽可能丰富、准确,否则其史料价值会打折扣。专家们一致肯定了上海市档案馆的申报项目《先施、永安、新新、大新四大公司档案汇集》,认为该项目档案数量多,内容丰富,史料价值高,是最精彩的一组档案。专家对奉贤区档案馆的《鼎丰公记酱园合同议据》也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合同议据为“鼎丰酿造”申报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档案的凭证作用。

 

3)关于入选档案文献遗产的宣传问题。有专家提出这是第一次评审,关键在提高知名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对此项目的了解。这样可以增强人们的档案保护意识,激发全市各单位的申报热情。

 

4)关于档案文献遗产的后续保护。申评的目的不单是设立入选名录,更要着眼于后续保护与抢救工作。借鉴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审经验,有专家提出,评审尺度宜宽不宜窄。尤其对散落在社会各种组织机构和人员手中的文献遗产,只要将其纳入了珍遗名录,也就意味着纳入了国家监管范围,这有利于遗产保护,否则可能自生自灭。

 

根据评审规则,赞成票数达到或超过有效票数的半数即为通过复审。6位与会评委当场填写了投票单,对于每项申报项目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3位未能到会的评委会前采用了通讯方式进行投票。根据现场唱票结果,6/组档案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总票数的一半,即通过复审,其中《黄天白所写之嘉定大事记》、鼎丰公记酱园合同议据、庄氏家族地契暨道契赋税档案和《先施、永安、新新、大新四大公司档案汇集》全票通过。《崇明县志》赞成票数未达要求,因而落选。

 

最后,由统计票数的工作人员在评审结果表上记录投票结果并签名,再请主任评委代表专家评审委员会,填写复审意见(同意入选或不同意入选)并签名。至此,专家复审环节结束。

 

(五)终审确定结果

 

评审委员会终审组由八位局馆领导组成。20121130日上午召开终评会议。我们提前一周将评审材料发至终评委,供他们阅读。

 

会议由分管局长主持,他首先介绍了两个项目的推进过程和评审工作的大致情况;然后由评审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候选条目,阐述入选理由,并汇报专家复审意见;终评委展开讨论,通过口头表决,形成评审结果。终评委们认为,此次请来的专家评委层次很高,所以一致认可专家复审的结果。6/组档案文献遗产候选条目,均全票通过终审。另据申报办法规定,上海市档案馆此前已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3/组档案,自然入选。至此,9/组首批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的评审结果最终形成。

 

三、评审结果的公布与宣传

 

(一)举办新闻发布暨颁证会

 

关于评审结果的公布方式,按照局领导的要求,与同期评出的优秀档案文化传播项目合并,采取新闻发布暨颁证(奖)会的形式公之于众,会议日期定在“第七届上海市档案馆日宣传月”期间的201367日。

 

1、会前准备

 

1)邀请专家评委

 

我们提前两周给专家评委们发去了邀请函,邀请他们出席会议并担任颁奖嘉宾。后通过电话与之联系,确定档案文献遗产有3位评委能够出席,优秀档案文化传播项目有6位出席。两个项目各选定1位评委在会上发言,并为他们代拟了发言稿。

 

2)撰写入选词

 

为每项入选档案撰写一份入选词,以150字—200字的篇幅,言简意赅地阐明该档案的入选理由。入选词拟在新闻发布会上宣读,并普发给新闻媒体。

 

3)制作证书和颁证仪式设计

 

为入选档案的申报单位制作证书,证明其馆藏的某档案入选上海市首批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为确保颁证仪式有条不紊,会前工作人员模拟颁证嘉宾和获奖单位代表,就如何上下主席台、台上如何站位、礼仪小姐如何引导等进行了反复演练,设计出一套最佳方案。

 

4)会场布置

 

新闻发布会会场设在外滩馆十楼报告厅。制作了主席台背景板,上书会标“上海市首次档案文献遗产、优秀档案文化传播项目新闻发布暨颁证(奖)会”,并改进了入选档案的演示PPT,拟在会场上播放。

 

会议当天,外滩馆底楼大厅安排入选档案作实物展示。提前一天布展,请申报单位提供档案原件或仿真件,安放在玻璃橱柜中,并贴上标签纸,配以简单扼要的说明文字。会议结束当天撤展。

 

2、会议议程

 

会议于下午2时开始,局馆领导、专家评委和各单位受证(奖)代表、区县档案局馆和本局馆部分人员、媒体代表出席。会上公布了上海市首批档案文献遗产、优秀档案文化传播项目评审结果和入选项目颁证词,局馆领导和专家评委向入选单位颁发了入选证书,发放了保护经费。

 

(二)借助大众媒体进行宣传

 

1、新闻宣传

 

由综合规划处撰写新闻统发稿,并邀请《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青年报》、《新闻晨报》、《天天新报》、《新闻晚报》、《劳动报》、《东方早报》、上海电视台、上海广播电台、新华网、东方网、中国新闻网等主流的平面和电子媒体采编人员参加新闻发布会。除上海电视台外,上述媒体都在新闻发布会当天或次日做了或长或短的新闻报道。上海门户网(www.shanghai.gov.cn)和中国档案资讯网等网络媒体随即进行了转载。

 

2、深度报道

 

组织局馆编研人员撰写了《四大公司的传奇故事》,于新闻发布会前夕的5月底在《解放日报》的“朝花夕拾”版面整版刊登。该文用六千字的篇幅,以讲故事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了位列首批档案文献遗产的四大公司档案汇集的独特价值,深入挖掘其所蕴含的历史记忆,收获了广大社会读者的良好反响。

 

3、档案报刊的报道

 

上海市档案局馆主管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档案春秋》杂志2013年第7期公布了首批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第8期刊登了由档案文献遗产评审办公室负责人撰写的《关注,是抵达目标的开始——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与优秀档案文化传播项目申评述略》一文,该文从“话语形态与体系框架”、“策划与借鉴”、“启动与构建”、“评判与传播”等几个方面,阐述了这项文化工程的创意理念和运作思路。同期该刊在封三封四登载了档案文献遗产项目的入选词和相关图片。

 

上海市档案局馆内刊《上海档案》2013年第6期在封二“要闻”版块公布了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并策划了“上海市首批档案文献遗产与优秀档案文化传播项目专辑”,全文刊登了朱纪华局馆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两位专家评委的发言、档案文献遗产和优秀档案文化传播项目的入选词和图片、专家评委名单等。

 

国家档案局主管的《中国档案报》也就评审活动和评审结果作了相关报道。

 

    四、经验和缺憾

 

首批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的申评工作,从最初的一纸方案到评审结果问世并公布,经过了跨越三个年头的探索和努力。虽然过程相对漫长,但最终还是实现了我们的设计预期,规划的申评步骤通过了实践的检验,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得到了证明,并获得了不俗的反响。以此为标识,档案申遗工程的操作模式已经初步形成。

 

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我们摸索出一套可在今后延续并推广的做法,同时也审视不足,总结出可改进提高之处。

 

(一)值得延续的做法

 

1、对申报原件进行实物考察,不可马虎

 

在申报阶段,我们设计的申报表要求申报单位全方面地提供项目数据,尤其是要对档案的主要内容、历史背景和意义做详细阐述。在初审阶段,我们通过逐家走访申报单位,察看申报档案原件,发现超过半数的申报单位填写的申报表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误。

 

有的是文字表述不清,或前后矛盾,需要进一步厘清;有的混淆了档案和资料的界限,需要查核是否具备从资料转化为档案的条件;有的申报了一组档案,但分类混乱,对其中特别有价值的单件档案认识模糊,需要我们督促其重新梳理并找专家鉴定;有的甚至对自己馆藏档案的性质和内容都没有搞清,比如误把户籍册张冠李戴地当作地契申报,这就需要我们眼见为实地加以鉴别和确认。

 

以上现象使我们认识到,在初审阶段必须对申报档案进行实物察看,不可马虎,不可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否则就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甚至鱼目混珠,贻笑大方。从另一方面而言,也充分说明开展档案申遗确实有助于档案保管单位熟悉自身馆藏,摸清家底。

 

2、专家议决,突破档案界自说自话的狭隘模式

 

开展档案申遗工程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吸引社会公众对档案遗产的关注,提高档案文化的社会影响力。但如果整个申评过程,档案界集游戏规则的制定者、选手和裁判于一身,关起门来自娱自乐,那么可以想见,如此评出的比赛结果恐怕难以引来公众的注目,其社会认可度也会大打折扣。

 

在最重要的复审环节,我们从文博、图书、档案、史学、新闻界挑选专业水平和社会知名度高的业界翘楚担任评委,目的就是为了体现评审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专业性。为使这些“大腕”在百忙之中齐集一堂,确定人选和邀请的过程破费周章,但事实证明非常值得。评审会上,各位专家直抒己见,点评每每切中要害,讨论达到了高层次的深度和广度,也拓宽了我们的工作思路,使我们受益匪浅。

 

专家议决过程,本身也是一个高规格的档案文化传播项目,它超越了就档案论档案的狭隘模式,摒弃了长期受人诟病的自说自话的封闭语态,使档案申遗工程展开的维度更为宏大和开放。

 

(二)尚需改进提高之处

 

1、申报主体有待扩展

 

首次申评的一个明显弱项是前期宣传不足,动员力度不够,社会知晓面有限,很多社会组织和个人并不知道这项文化工程,导致申报单位局限于区县档案馆和个别高校档案馆。某些企事业单位的档案馆/室实际上保存了某些颇具价值的档案,如上海图书馆的“盛宣怀档案”和作家手稿、地震局档案馆百年前的地震观测档案……完全够得上遗产级别,却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参加申报,甚为可惜。

 

今后开展申评,应该尽可能扩大申报主体的范围,一方面可通过大众媒体公开向社会发布申报启事,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申报,另一方面对可能藏有珍贵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动员,争取让他们参加申报。

 

我们的目标是每届申评都能有一批确能反映上海历史记忆和文化底蕴的档案珍品上榜,使上海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日益厚重。

 

2、传播力度有待增强

 

近年来,档案文化的建设与传播成为档案事业的一个重要议题,而遗产级的档案文献可谓最具传播价值的优质资源,是开展档案文化传播的重要支撑。鉴于社会大众对档案文化的概念还很陌生,我们必须主动加大宣传力度,才能逐步增强公众对档案文献遗产和优秀档案文化的兴趣与认同。

 

首批遗产的公布,上海各主要报刊和网络媒体都登出了消息,我们自办的杂志也做了宣传,可以说在传播渠道上,比较充分地利用了档案系统自有和社会共有的媒体平台。但这些报道大多是比较简单的消息类文章,对档案文献内涵的挖掘深度显然不够,难以给社会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社会影响力也有限。

 

今后除了加大深度报道的数量,对档案遗产的价值和所蕴含的历史记忆进行深入解读和延伸发掘,还应拓宽思路,围绕档案文献遗产开展一系列档案文化传播活动,以多元化的方式推介档案文献遗产,比如:举办讲座和展览;开展档案文献的管理保护、价值鉴定等内容的培训;组织文献遗产鉴定、保护、利用、编研、传播等专题研讨会;组织开发档案文献遗产系列文化产品。

 

我们的理想是赋予档案遗产丰沛的文化生命力,不断延长档案遗产的文化传播链,力争把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打造成一个最具含金量的档案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