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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立法保护沿海沙滩:建立沿海沙滩资源管理档案
   浏览次数:4461   发表时间:2018/11/7
 

近日,北海市发布《北海沿海沙滩保护条例》,正式立法保护沿海沙滩。《北海沿海沙滩保护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沿海沙滩资源调查、评估,建立沿海沙滩资源管理档案,进行沿海沙滩的动态监视监测,及时掌握沙滩保护与利用信息”。规范沿海沙滩保护工作的文件材料整理,详实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点点滴滴,在建设美丽北海中,“档案”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北海市档案局 王超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