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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要求规范学籍档案管理
   浏览次数:4883   发表时间:2018/8/31
 

2018828日,北海市教育局印发《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新生学籍建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辖各中小学校及时建立新生学籍档案,规范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一个月内,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开学两周内,市辖各中小学校要将经市(县、区)招生部门核准录取的报批表和新生学籍报批表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备案。

《通知》还对学籍档案的填写规范及规范管理进行了一一说明。

 

           (北海市档案局 王超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