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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树清风 严格防反弹
浏览次数:3506 发表时间:2018/4/4
2018年4月4日下午,为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北海市档案局召开清明、“三月三”节日期间工作安排部署会,集中传达学习《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明纪律 防止清明、“三月三”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并把纪检组组长米小林近日上门指导的通知内容《关于加强监督指导严明纪律 防止清明、“三月三”等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进行了传达学习。
饶佳副局长给全体党员干部打招呼、敲警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坚守底线。同时对加强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十条严禁”。
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2.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3. 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 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5.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6. 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7.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8. 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捧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9. 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10. 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