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档发〔2017〕14号
关于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通知
市辖县、区档案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档案馆安全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通知》(桂档办〔2017〕27号)的要求,我局定于2017年9月11日至12日开展县、区档案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档案安全检查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饶 佳 市档案局副局长
成 员:陈小莉 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科长
周文洁 市档案局档案管理科副科长
二、检查时间安排
9月11日上午 海城区档案馆
9月11日下午 银海区档案馆
9月12日上午 合浦县档案馆
9月12日下午 铁山港区档案馆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检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县、区档案馆全面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验、查阅相关依据性资料以及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档案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二)档案库房安全情况;
(三)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情况;
(四)档案实体安全情况;
(五)档案信息安全等情况。
五、检查要求
(一)各县、区档案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将档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查促改。各县、区档案部门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对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各县(区)于9月20日前完成自查及整改工作,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市档案局。
联系人:周文洁
联系电话:0779-2039118
电子邮箱:bhdaj@163.com
北海市档案局
2017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