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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10265   发表时间:2017/9/11
 

北档发〔201714

关于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通知

市辖县、区档案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档案馆安全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通知》(桂档办〔201727号)的要求,我局定于2017911日至12日开展县、区档案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档案安全检查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饶    市档案局副局长

  员:陈小莉  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科长

周文洁  市档案局档案管理科副科长

二、检查时间安排

911上午     海城区档案馆

911下午     银海区档案馆

912上午     合浦县档案馆

912下午     铁山港区档案馆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检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县、区档案馆全面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验、查阅相关依据性资料以及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档案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二)档案库房安全情况;

(三)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情况;

(四)档案实体安全情况;

(五)档案信息安全等情况。

五、检查要求

(一)各县、区档案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将档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查促改。各县、区档案部门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对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各县()920日前完成自查及整改工作,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市档案局。

联系人:周文洁

联系电话:0779-2039118

电子邮箱:bhdaj@163.com

         北海市档案局

                                          2017年9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