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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建国后第六批档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7205 发表时间:2012/8/22
北档字〔2012〕13号
关于开放建国后第六批档案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利用档案的需要,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我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建国后第六批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档案的范围和内容
(一)第六批开放的档案为市档案馆馆藏北海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委、办、局等80个单位1979年至1982年的档案,共11585件;
(二)档案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工青妇工作、民政、劳动人事、计划物价、统计、城建、文化、卫生、教育、农林、水产、财税、金融、供销、乡镇(公社)工作和下乡知青、招工调动等;
二、利用开放档案的手续和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直接到我馆利用上述开放档案;
(二)利用者利用档案一律免费查阅,需要复制的收取复制成本费;
(三)利用者利用上述开放档案,必须遵守《北海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四)我局已将开放档案目录上传至北海档案信息网,点击“档案利用”栏即可查看。
开放档案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北海市档案局 北海市档案馆
2012年8月20日
关于开放建国后第六批档案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利用档案的需要,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我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建国后第六批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档案的范围和内容
(一)第六批开放的档案为市档案馆馆藏北海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委、办、局等80个单位1979年至1982年的档案,共11585件;
(二)档案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工青妇工作、民政、劳动人事、计划物价、统计、城建、文化、卫生、教育、农林、水产、财税、金融、供销、乡镇(公社)工作和下乡知青、招工调动等;
二、利用开放档案的手续和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直接到我馆利用上述开放档案;
(二)利用者利用档案一律免费查阅,需要复制的收取复制成本费;
(三)利用者利用上述开放档案,必须遵守《北海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四)我局已将开放档案目录上传至北海档案信息网,点击“档案利用”栏即可查看。
开放档案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北海市档案局 北海市档案馆
2012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