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放建国后第五批档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7986 发表时间:2010/1/4
全市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利用档案的需要,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我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建国后第五批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档案的范围和内容
(一)第五批开放的档案为市档案馆馆藏北海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委、办、局等69个单位1978年至1979年的档案,共6254件;
(二)档案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工青妇工作、民政、劳动人事、计划物价、统计、城建、文化、卫生、教育、农林、水产、财税、金融、供销、乡镇(公社)工作和下乡知青、招工调动等;
二、利用开放档案的手续和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直接到我馆利用上述开放档案;
(二)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上述开放档案必须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我馆的同意,可以利用上述档案;
(三)利用者利用档案一律免费查阅,需要复制的收取复制成本费;
(四)利用者利用上述开放档案,必须遵守《北海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五)可点击北海市档案信息网查看已开放档案目录。
开放档案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北海市档案局 北海市档案馆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