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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直单位档案统计年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6546 发表时间:2016/1/19
市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市直各单位2015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及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6年2月18日前将统计年报报送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办公室。
(二)报送方式
直接将填报好的档基3表(档基3表附表)、档基2表(档基2表附表)加盖公章报送。
二、填报单位
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事业单位档案室;各专门档案馆、企业集团、 大、中型企业档案室。
三、填报基层表注意事项
(一)单位代码
基本表须准确填写单位类别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9位,可向本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咨询。
(二)档基3表
1.本表由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规定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填报。
2.实行立卷改革的部门,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以件为保管单位进行文件归档的档案,均按“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填报。
3.“室存全部档案”不应少于“室存永久、长期档案”。
4.“本年接收档案”指2015年度接收的2014年度或以前年度的档案。
5.“本年经费投入”指本年单位用于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
各单位在进行档案统计年报填报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超艳,电 话:2036805
北海市档案局
2016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