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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直单位档案统计年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7420 发表时间:2015/2/4
北档发〔2015〕4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直单位档案统计年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市直各单位2014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及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5日前将统计年报报送市档案局办公室。
(二)报送方式
直接将填报好的档基3表(档基3表附表)、档基2表(档基2表附表)加盖公章报送。
二、填报单位
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事业单位档案室;各专门档案馆、企业集团、大、中型企业档案室。
三、填报基层表注意事项
(一)单位代码
基本表须准确填写单位类别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9位,可向本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咨询。
(二)档基3表
1.本表由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规定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填报。
2.实行立卷改革的部门,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以件为保管单位进行文件归档的档案,均按“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填报。
3.“室存全部档案”不应少于“室存永久、长期档案”。
4.“本年接收档案”指2014年度接收的2013年度或以前年度的档案。
5.“本年经费投入”指本年单位用于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
各单位在进行档案统计年报填报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海华,电 话:2027878
附件:1.列入档案年报统计范围的单位及类别代码和应填报的表格种类
2.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表(档基3表)
3.档案室数字档案基本情况年报表(档基3表附表)
北海市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