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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档案局关于印发2014年 “6•9国际档案日” 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9367   发表时间:2014/6/6
 

北档发〔20147

 

北海市档案局关于印发2014

 6·9国际档案日” 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本局各科室:

69是国际档案日,为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让档案工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根据国家档案局和自治区档案局的部署安排,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开展“走进档案”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现就全市“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目的

通过“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让档案走进家庭,让市民走进档案馆,让他们了解“档案与生活”的关系,与档案零距离接触,从而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

二、组织领导

成立“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韦晓红担任,副局长刘庆珍、崔朋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区档案局局长、办公室、法规科教科、监督指导科、档案管理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活动办公室,承办“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201469

(二)活动地点:海门广场

(三)活动主题:走进档案

(四)活动单位:北海市档案局、各县区档案局

(五)活动内容

一是在69日联合一县三区档案局,在海门广场举办“走进档案”展览及咨询活动。各局展出介绍档案馆(室)珍藏的展板两块,市档案局展出馆藏老照片复制件60幅。邀请北海知名作家、文史专家三十人,每人赠送一册由北海市志办、政协北海市文史委、市档案局(馆)合编的《北海图录》,就关于北海建筑、历史和文化等方面的馆藏史料深度挖掘,在北海电视台、《北海日报》、《北海晚报》开设专栏,大容量、多角度、有深度地介绍宣传一些珍藏史料档案,让北海人民了解北海的文化。

同时开展档案业务、查阅利用、法律咨询活动,把印制的《档案查阅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2013年年初施行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建立家庭档案  构建和谐社会》等资料向广大市民发放。

二是“国际档案日”当天举行“开放的档案馆欢迎您”开放日活动,让群众走进档案馆,零距离接触档案,体验档案查阅和政府公开信息利用服务

三是69日的北海日报、晚报头版、北海档案信息网首页刊登宣传标语“纪念69国际档案日,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进一步扩大“国际档案日”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积极支持国家档案局主办的《走进档案》征文活动,

精心组织档案工作者和文史人员、群众投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档案局“国际档案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按照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表,责任到人,定时召开工作协调会,保障活动如期开展。

(二)经费保障。活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原则,仪式从简,既要落实经费,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又要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各单位要将本地组织的活动拍成照片,活动结束10日内将总结材料连同照片报市局活动领导小组。

各县区档案局要高度重视国际档案日宣传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宣传条件,保证宣传工作正常开展。不断创新宣传工作的观念和宣传形式,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努力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展示藏品。充分利用报社、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网络、LED显示屏、手机等新兴媒体推进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走进档案,了解档案工作,感受档案文化,体验档案服务。从而进一步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联系电话:市档案局法规科教科,2039118电子邮箱:bhdaj@163.com联系人:文萍)

 

 

 

北海市档案局

20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