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档发〔2014〕3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直单位档案统计年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市直各单位2013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及时间、方式
(一)报送要求
各填报单位的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档案局新修订的《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制〔2012〕59号函批准,国家档案局以档函〔2012〕134号印发执行),准确理解指标含义,切实掌握填报要求,保证数据质量。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4年3月25日前将统计年报报送市档案局办公室。
(三)报送方式
直接将填报好的档基3表(档基3表附表)、档基2表(档基2表附表)加盖公章报送。
二、填报单位
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事业单位档案室;各专门档案馆、企业集团、大、中型企业档案室。
三、填报基层表注意事项
(一)单位代码
基本表须准确填写单位类别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9位,可向本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咨询。
(二)档基3表
1.本表由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规定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填报。
2.实行立卷改革的部门,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以件为保管单位进行文件归档的档案,均按“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填报。
3.“室存全部档案”不应少于“室存永久、长期档案”。
4.“本年接收档案”指2013年度接收的2012年度或以前年度的档案。
5.“本年经费投入”指本年单位用于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
各单位在进行档案统计年报填报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海华
电 话:2027878
附件:1.列入档案年报统计范围的单位及类别代码和应填报的表格种类
2.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表(档基3表)
3.档案室数字档案基本情况年报表(档基3表附表)
北海市档案局
201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