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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市直单位档案统计年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5335   发表时间:2013/3/18
 

北档发〔20134

 

关于做好2012年度市直单位档案统计年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市直各单位2012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及时间、方式

(一)报送要求

2012年国家档案局对全国档案统计年报制度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制〔201259号函批准,国家档案局以档函〔2012134号印发执行。新修订的《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在统计范围、统计内容和统计指标上做了较大修订,各填报单位的统计人员要准确理解指标含义,切实掌握填报要求,保证数据质量。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3331日前将统计年报报送市档案局办公室。

(三)报送方式

填报档基3表(档基3表附表)加盖公章报送。

二、填报单位

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事业单位档案室;各专门档案馆、企业集团、大、中型企业档案室。

三、填报基层表注意事项

(一)单位代码

基本表须准确填写单位类别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9位,可向本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咨询。

(二)档基3

1.本表由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规定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填报。

2.实行立卷改革的部门,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以件为保管单位进行文件归档的档案,均按“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填报。

3.“室存全部档案”不应少于“室存永久、长期档案”。

4.“本年接收档案”指2012年度接收的2011年度或以前年度的档案。

5.“本年经费投入”指本年单位用于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

各单位在进行档案统计年报填报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海华

  话:2027878

 

    附件:1.列入档案年报统计范围的单位及类别代码和应填报的表格种类

          2.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表(档基3表)

          3.档案室数字档案基本情况年报表(档基3附表)

 

 

 

北海市档案局     

201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