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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档案工作年检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6093 发表时间:2011/6/23
北档发〔2011〕10号
关于开展2011年档案工作年检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促进机关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根据《档案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8月1日至9月30日对市直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开展机关档案工作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内容
按照《北海市机关档案工作检查细则》(以下简称《检查细则》)的内容进行检查,逐条评分。评分采用标准分及加分制,标准分100分,加分15分。结果分三个等次,记分得95(含95)分以上者为优秀,95(不含)—80(含80)分者为合格,80(不含)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二、年检方式
市直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对照《检查细则》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查、自检记分,并于9月30日前将已整理完毕的2010年度档案归档目录及各门类档案实体各一盒(盘)和自检自查报告、自检记分表送我局监督指导科检查评分。
三、年检要求
(一)各参检单位对照年检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结束后,我局将检查情况通报受检单位,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不详之处,请与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联系,电话:2036805。
附件:北海市机关档案工作检查细则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